2012年7月17日

同性戀改變不改變

針對同性戀該不該改變,有人這樣說:

〝如果說這些都是天生,都不要去改變,就讓他們順其道而行。那麼自閉症的孩童,豈不應順其自然,不用與人交流。精神異常,有幻聽,幻覺的人,也該順其本性,讓他繼續生活於一個幻象天地裡。酗酒成性的人,也要讓他繼續沉浸在酒精裡。有懼高症的人,終其一生,不要登上高樓。〞

這些話言之有理,但同性戀在成長過程中,其實已受了漫長的矯正治療:看偶像劇就是矯正治療,包括卡通都是男生愛女生。同性戀並沒有失去行為能力,長大後要走哪條路,是自己的自由。教會說上帝給人自由意志,但遇到同性戀這回事就變成言行不一,強力阻擋同性婚姻就是證明,基督徒有何權力阻擋同性戀者的同性婚姻自由?如果基督徒人口過半,是否連異教徒的信仰自由都要去剝奪了。

當同性戀能改變這話在教會滿天喊,但改變的人在哪裡?如果能拿出漂亮的成績,相信同志族群一定很歡迎,但喊半天,教會說有滿天雲彩的見證.......我卻只見過假見證。


我不排斥同性戀的改變,但改變的責任在上帝,誰能靠自己改變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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